歡迎您訪問江蘇中盟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官方網站!
在有源濾波(APF)是否為充電樁箱變“必配設備”的問題上,許多運營商和建設方常陷入困惑:一方面擔心諧波污染影響電網或設備;另一方面又顧慮APF的成本與必要性。本文將從技術原理、標準要求和實際場景出發,為您拆解這一問題。
一、先明確:充電樁為何會產生諧波?
充電樁(尤其是直流快充樁)的核心部件是“整流模塊”——將電網的交流電(AC)轉換為直流電(DC)供電動汽車充電。這一過程中,整流電路(如6脈沖、12脈沖整流)會產生大量諧波電流(主要是5次、7次、11次等奇次諧波)。
諧波的危害:
加劇電網電壓畸變,影響同一母線上的其他設備(如照明、電機)運行;
增加變壓器損耗,降低箱變效率;
可能觸發電網的“諧波超限報警”,甚至被要求整改或罰款;
長期諧波干擾會縮短充電樁內電子元件(如電容、IGBT)的壽命。
二、是否必須配APF?關鍵看這3個核心條件
條件1:是否符合國家標準《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諧波》(GB/T 14549-1993)?
該標準明確規定了公用電網各電壓等級的諧波限值(以380V低壓電網為例):
5次諧波電壓畸變率(THDu)≤4%;
7次諧波電壓畸變率≤2.8%;
總諧波畸變率(THD)≤5%。
判斷方法:
在充電樁箱變接入電網的低壓側(380V母線),通過電能質量分析儀實測諧波含量。若實測值超過國標限值,則必須配置APF或其他諧波治理裝置;若未超標,可不強制安裝。
條件2:充電樁的功率與數量是否導致諧波疊加超標?
單臺充電樁的諧波含量有限,但多臺快充樁集中運行時,諧波會疊加放大。例如:
單臺120kW直流快充樁(6脈沖整流)的5次諧波電流約為基波的20%-30%;
若同一箱變下接入10臺120kW快充樁,總5次諧波電流可能達到基波的150%-200%,遠超單臺限值。
典型場景:
商業綜合體快充站(30臺以上120kW快充樁);
高速服務區超充站(40臺以上240kW超充樁);
物流園區重卡充電集群(單樁300kW+,總功率超2000kW)。
結論:此類高功率、多樁集中的場景,諧波極易超標,建議配置APF。
條件3:電網條件是否敏感或嚴苛?
部分地區電網本身諧波含量較高(如附近有大量工業非線性負載、光伏逆變器等),或電網公司對諧波管理嚴格(如要求“零超限”),此時即使充電樁諧波未單獨超標,也可能需要APF進一步抑制,避免與電網原有諧波疊加后超標。
三、哪些場景可以“不配APF”?
若滿足以下條件,可暫不配置APF(但仍需定期監測諧波):
低功率、分散充電場景:單樁≤30kW(如交流慢充樁),且總功率≤200kW,諧波疊加后未超標;
電網諧波環境優良:接入點的電網背景諧波電壓畸變率(THDu)≤2%,且充電樁數量少(≤5臺快充樁);
充電樁自身諧波抑制能力強:部分高端快充樁采用“多脈沖整流(如12脈沖、24脈沖)”或有源前端(AFE)技術,諧波含量已低于國標限值(無需額外APF)。
四、替代方案:無源濾波 vs 有源濾波
若諧波接近限值但不嚴重,或預算有限,可考慮無源濾波器(PPF):通過電容、電感組成的濾波支路,針對性濾除特定次數的諧波(如5次、7次)。
無源濾波的優勢:成本低(約為APF的1/3-1/2)、結構簡單;
劣勢:僅對設計頻率的諧波有效,對其他頻率諧波可能放大;體積大,占用箱變空間;無法動態調整。
總結:是否必須配APF?“3步判斷法”
測諧波:實測箱變低壓側諧波含量,對比國標限值;
看場景:高功率(>200kW)、多樁(>5臺快充樁)、電網敏感區域,建議配APF;
算成本:若諧波輕微且電網允許,可暫不配;若超標或需長期穩定運行,APF是更可靠的治理方案。
一句話建議:
商業快充站、高速超充站、物流重卡充電集群等高功率場景,建議配置APF以規避諧波風險;
社區慢充站、小功率分散充電點,若諧波未超標,可暫不配(但需定期監測)。
蘇公網安備 32032402000361號